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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:古代 作者:小琅字数:3764更新时间:24/08/28 15:27:40
我是一个收尸人。
这次收的是我阿姐的尸体。
阿姐琴艺高超。
宫里的中秋夜宴上阿姐奉命弹琴助兴。
皇上随口夸了一句:琴声宛如昆山玉碎、芙蓉泣露。
贵妃不悦。
在宴会后回府的路上,派人掳走了阿姐。
阿姐被折磨了三天三夜,十根手指尽被折断,身上被鞭子抽了八十余鞭。
然后被丢在了京城的闹市里。
我作为收尸人,收了我阿姐的尸骨。
半年后。
我用尽手段进宫,成为了贵妃身边最信任的丫鬟。
因为,下一个我要收的,就是贵妃的尸体。
1.
贵妃又生气了。
絮月宫里,桌椅被砸得七零八落。
太医战战兢兢地跪了一屋子,每个人身上都被贵妃的鞭子抽出了不同程度的血痕。
「都三日了,本宫脸上的红斑怎么还不见好。」
「养你们这些废物有什么用,还不如剁碎了去喂狗。」
贵妃之所以这么生气,是因为三日前,贵妃的脸上不知为何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红斑。
太医说是季节交替导致的,不是什么大事,只要吃上药调理半个月就可褪去。
但是,贵妃却等不了那么久,眼看着皇上的生辰宴马上就要到了。
她必须尽快恢复容貌,以最美的姿态出现在皇上的生辰宴上。
这三日来,太医们使出了浑身的解数,翻遍了医书,各种药都试过了,都不能让贵妃的红斑在短时间内消除。
如今,太医们眼中心灰意冷,已经做好了将死的准备。
其实,来贵妃娘娘宫里伺候的人都是九死一生。
只要有人惹得贵妃娘娘不痛快,轻则被打一顿板子赶出宫去,重则就要被砍头。
至于尸体,就都被剁碎了,喂了后院养着的一条狼狗。
我作为洗脚婢,今天照例端着洗脚水来给贵妃洗脚。
我刚踏入门槛,贵妃身旁的贴身宫女银杏便尖刻地斥责道:
「你这丑八怪,娘娘尚未传唤,你怎敢擅自闯入?还不快滚出去!」
言罢,她毫不留情地朝我脸上甩来一记耳光。
我惊慌失措,急忙跪倒在地,颤声求饶:
「娘娘息怒,奴婢绝无冒犯之意。只是,奴婢手中有一瓶祖传良药,或许能缓解娘娘脸上的红斑。」
周围的宫女和太医们闻言,纷纷露出惊讶与不屑的神色,仿佛我所说的话在他们眼中如同天方夜谭。
贵妃也微微蹙眉,目光中充满了疑惑与不屑,她淡淡地问道:
「你一个小小的洗脚婢,竟敢妄言有药能治愈本宫之疾?真是笑话!」
我深吸一口气,强忍着心中的恐惧,抬起头,双手恭敬地奉上一个精致的瓷瓶,声音虽轻却坚定:
「娘娘不妨一试,如若不行,奴婢任凭娘娘处置。」
「况且,若是耽误了贵妃娘娘在皇上的生辰宴上献礼,奴婢才真的是百死莫赎。」
听到皇上的生辰宴,贵妃微微蹙眉,狐疑地接过了瓷瓶。
「若是治不好本宫的脸,本宫定会将你千刀万剐。」
我退到一旁,银杏小心翼翼地将瓷瓶里的膏体涂抹到红斑上。
片刻后,贵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,她抬头看向我,眼中满是不可思议:
「这……这红斑似乎真的不痒了,好像也不如之前红了。」
我闻言心中大喜,忙跪下行礼:
「娘娘洪福齐天,这药果然有效。娘娘只须用上两日,脸就会像剥了壳的鸡蛋似的,必定会更加光彩照人。」
我顿了一顿,声音略带犹豫:
「只是...」
「只是什么?」
贵妃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急切。
「只是这瓷瓶中的药只够贵妃娘娘用一次的,若是要全消,必然还得再制。」
「可是如今少了一味药引子...,只怕会影响这味药的疗效。」
「药引子是什么?多贵的药本宫都用得起,你只管说。」
我缓缓抬头,目光扫过在场所有的宫女,最后定格在贵妃身旁最信任的宫女银杏身上。
「这药引子,乃是需要将少女十指的指甲连根拔起,在指甲还带有鲜血的时候磨成粉加入药中,方能达到最佳效果......」
02
我此言一出,整个宫殿内的气氛顿时变得微妙起来。
宫女们纷纷低头,不敢直视贵妃娘娘和银杏。
银杏更是脸色惨白,颤抖着声音求饶:
「求...求娘娘饶命。」
贵妃娘娘微微蹙眉,她轻轻挑起银杏的下巴,声音中带着一丝玩味:
「放心,我又不杀你,只是取药引子而已。」
银杏闻言,脸色更加惨白,泪水在眼眶中打转。
贵妃娘娘的语气突然变得凌厉:
「难道,你不希望本宫的脸早日康复吗?」
「来人,拉出去,取药引。」
贵妃娘娘一挥手,两名宫女立刻上前将银杏架起,生怕晚了一刻,就会轮到自己。
「至于你……」
贵妃娘娘看向我。
「以后就代替她,为本宫梳妆吧。」
「你叫什么名字?」
「奴婢,拂冬。」
取了银杏的指甲后,我的药制得很快。
才两天的时间,贵妃脸上的红斑就尽数消去,且肌肤更胜从前光滑细腻。
在皇上的生辰宴上,贵妃装扮的明艳华贵,一身华服更衬的她娇艳欲滴,就连皇后也被比了下去。
春宵苦短日高起,从此君王不早朝。
皇上沉醉于贵妃的美貌,一连数日都宿在贵妃的宫中。
贵妃因此对我更加倚重,我成了她身边最信任的宫女。
但是,贵妃不知道的是,那神奇的药膏是从死人的尸体上提取的。
虽然它可以使肌肤顺滑,肤白胜雪。
但是却包含着极重的尸毒。
偶尔使用或许并无大碍,但若是每日取来匀面,尸毒入体,即便是天下最珍贵的药物也无法挽回。
至于银杏,当时我阿姐的手指就是她亲手折断的。
然而,与断手之痛相比,宫中的另一种酷刑——拔指甲,更是让人胆寒。
人的指尖异常敏感,用钳子夹住指甲,然后活生生地将其一个一个地拔下来,其痛苦,比断手更加深入骨髓。
我要她牢牢记住我阿姐当时经历的痛。
03
我和阿姐是双生胎。
本朝人皆传,双生胎不详。
阿姐生下来就肤如凝脂,从小就看得出来是个美人坯子。
而我一出生,额头上就有一块明显的黑色胎记。
我生得丑陋,长大后自然不能通过姻亲为家族带来助力。
反而有可能嫁不出去,让家族蒙羞。
我那五品官的父亲自然视我为不详之身,唯恐我成为他仕途的绊脚石。
于是。
在我生下三天后,就命人将我丢去了乱葬岗。
但是我命不该绝,我被乱葬岗的收尸老头捡回家去,得了一条命。
作为小收尸人,而且脸上带有胎记,在村子里的待遇不会好。
大人们只要看到我,就会啐我一口唾沫,说我晦气,对我避而远之。
小孩子们则是远远看到我,就会冲我丢菜叶子和小石子。
但是我是个睚眦必报的人。
后来,我在背篓里装上了死人的骷髅头,每当有人试图接近我的时候,我就会把骷髅头拿出来,看着他们被吓得屁滚尿流的样子哈哈大笑。
有时我也会被几个小朋友堵在墙角,有时是他们打赢我,有时是我赢,因此我身上总是带着伤。
但是好在,我跟着收尸老头也学会了不少的本事。
我学会了剖尸扒皮、判断死因。
也知道了人全身都是价值,即便是死了,人的心肝脾肺肾都有用处,有的可以做成药材,有的则是剧毒。
我靠着这手艺和在死人身上搜刮的财物,在黑市上换一些钱粮,这才得以谋生。
九岁那年,收尸老头死了,我又成了一个孤儿。
可是没过几天,一个气质非凡的官家小姐登门,说我是她一母同胞的妹妹。
04
她告诉我,母亲在临终前,特意向她透露了我被丢弃的真相,并让她暗中保护我。
她向我道歉,说以她现在的能力,还不能将我带回府,只能尽力护我周全。
而且她说,她了解父亲,父亲素来心狠,即便他知道我还活着,也不会承认我的存在,只能再找时机接我回府。
我不知道她说的真假,更不敢想象自己是官家的小姐。
我是睚眦必报的小混混,她是落落大方的大家闺秀,两人的气质天差地别,怎么会是一母同胞。
但是,阿姐待我是真的好。
九岁之前,我从来没有穿过一件干净完整的衣服,我的衣服都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。
阿姐来了以后,我每月都会收到她暗中派人送来的衣服和首饰,每件都是和她一样的。
她说,从前不知道有我这个妹妹,但是现在知道了,她有的东西,我自然也要有。
她每个月的月例银子都会分我一半,叮嘱我不要再去收尸了。
反而是送了一车子的书,把我逼仄狭小的屋子塞的满满当当,还请了当地的一个秀才老头给我讲课,说我长大了应该读书明理。
我每次上课都犯困,向她抱怨这些书还没有那些尸体好玩。
阿姐笑着拿戒尺敲我的头,说我净胡说。但转天,阿姐就搜罗了一些医书,上面画的都是人体的器官骨骼图,让我欢喜不已。
后来,我最期盼的就是每月十六,因为这天她会偷偷溜出府来看我。
她会给我讲京城里的趣事,带醉芳楼里的点心,但也会检查我的功课。
我噘着嘴向她抱怨,明明就比我大半个时辰,却俨然一幅长辈的模样。
但我心里知道,她是在向我弥补我缺失那份母爱。
几年的时间,通过阿姐的调教,我已变得皮肤白皙细腻,举止彬彬有礼,还能随口说出个之乎者也,俨然一副富贵人家小姐的样子...
当然,如果不看我脸上胎记的话。
后来,阿姐就经常盯着我额头上的胎记发呆,她说:
「如果不是这胎记,你也不会被丢走,造成我们姐妹分离,母亲抱憾而终。」
「璋璋,你放心,我一定会治好你的胎记的,到时候再求父亲认你回府。」
我的名字是孟璋,是阿姐给我取的。
她说这是美玉的意思,我虽天生带有胎记,却如同未经雕琢的璞玉,但终于一天经过打磨,会成为一块真正的美玉。
其实,胎记除不除我并不在意。
我就觉得,在这个世上有阿姐就够了,至于父亲、回府什么的,我从没见过,也不抱有任何期待。
05
十六岁那年。
波斯国向我朝进贡了一个神药,说是涂抹到脸上可以消除胎记。
可是,这皇家大内的药,怎么可能被我们得到。
有一天,阿姐兴冲冲的跑来见我,说下个月八月十五,皇宫里要举办中秋夜宴。
很多官家小姐都被受邀去参加,每人都可以上前献艺,拔得头筹的人可以得到皇帝的一个许诺。
阿姐说,只要她拔得头筹,就可以向皇上求药。这样我就可以回府,我们姐妹永远都不分开了。
八月十五那天。
阿姐一曲《高山流水》,赢得了夜宴的头筹。
皇上赞阿姐的琴声如昆山玉碎、芙蓉泣露。
皇上赏了药,阿姐如获至宝,赶着第二天见面的时候给我。
每月十六是我们相见的日子,几年来,从没有一日空缺。
但是那天,我从天刚蒙蒙亮,等到第二天的清晨,都没有等到她来。
我壮着胆子,去了孟府周围,想着看看能不能打听到她的一些消息。
但是,刚进京城,我就听到街上有人在传,昨天有个官家的小姐被人掳走了,至今未归。
我听到这消息,身上的力卸了一大半。
在街上踉踉跄跄走了半日,依稀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。
孟家的小姐昨天在中秋夜宴上用琴声蛊惑皇上,被贵妃不喜,派人掳走了她,现在怕是凶多吉少。
我忘记了我当时是怎么撑过来的,只记得我找遍了京城中所有的破庙和废弃屋子,但是都没有找到她。
三天后,阿姐被丢到了闹市上。
父亲怕得罪了贵妃,所以孟府没有人来收尸。
我是收尸人,所以最是知道死者生前遭受了什么样的折磨。
阿姐的十根手指尽被折断,身上被鞭子抽了八十余鞭,衣不蔽体,就连脸上都被划了十字。
后来,我清洁阿姐身体的时候,在阿姐的怀里发现一个瓷瓶。
那是中秋夜宴上她为我求的药。